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

我最爱玩的游戏

有发现到我一直提到那个打僵尸的game吗?没错,那个就是我最近迷上的一个射击游戏。那个游戏叫Left 4 Dead 。台湾方面称它为“恶灵势力”。我在这里就称它为l4d啦。L4D是讲述一个小镇被污染了一个礼拜,大多数居民都变成了丧尸。我们在游戏里扮演幸存者。一共有四个幸存者,所以你们就可以跟另外三个朋友一起扮演那四个主角。


进入游戏后,你们就可以一起狂杀。里头的丧尸可不像电影里跑很慢的那种哦,它们跑到比人类快呢!这游戏教会了我一些东西,那就是朋友间的团结肯定是一种力量。想象一下,如果一群丧尸跑向一个人,那个人是不是很快就会被干掉。如果四个人围在一起狂射,就可以迅速地解决它们。说到这里,让我放下这游戏的张照片吧!不然有些人会认为我自己说自己爽!



刚把一个受感染的居民干掉!!





这是我做僵尸时干掉一个幸存者时拍的!哈哈

在这个游戏,误伤队友是可以的。我相信这是为了增加游戏的刺激度吧!!所以,有时我还觉得队友还比那些丧尸更要恐怖。就是在那边乱开枪,误伤自己人都不懂。这游戏用说的,是说不出他的好玩的啦!要亲自去玩!警告:胆小的请勿尝试, 否则后果自负



顺便提一下,这个游戏能够进行对抗默式(versus mode )。里头就四个人扮幸存者,另四个人扮老大级的僵尸。我觉得做老大级的僵尸还蛮不赖的,你可以有很多招式阻止幸存者逃到下一个安全门,再加上那些受感染的居民都和你一样都攻击幸存者。还有,做僵尸的还能看到人类在哪里,然后埋伏在某个地方。做人类也蛮不错的嘛!他们有枪,只要四人一起合作,不用几辛苦就可把短命的僵尸干掉。哈哈哈。



听说这游戏不只男子爱玩,女子也爱玩哦。我说这么多也没用。就请你们到Cyber跟几个朋友玩吧!!记住咯,这游戏叫LEFT 4 DEAD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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